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責任制度)
一是落實“一把手”抓黨員教育工作的責任。把“一把手”抓黨員教育的工作列入領導責任制考評的目標之一,把能否做好本單位、本轄區內的黨員教育工作作為衡量一個領導是否具有堅定政治立場、能否駕馭全局重要標準。
二是建立“以塊為主”抓黨員教育工作的機制。把黨員教育工作列入黨建工作重要考核目標,并增加權重,督促各基層黨組織切實負起黨員教育工作責任,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同時,主推自選動作,徹底改變依靠上級抓、部門抓、條條抓的狀況。
三是建立“分層次”抓黨員教育工作的體系。充分考慮黨員從業形式、生活水平、思想狀況上的差異,對不同層面、不同領域的黨員分類分層次提出先進性要求。干部黨員要求他們當好人民的勤務員;離退休黨員要求他們當好支部的助手和參謀;技能黨員要求他們當好群眾致富的帶頭人;在職黨員要求他們當好愛崗敬業的榜樣;流動黨員要求他們當好先進信息的傳遞者;老黨員要求他們樹立扶上馬、送一程的觀念,當好支部的堅強后盾。
四是建立黨員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整合黨員教育資源,徹底解決“多頭培訓、重復培訓”的問題,建立和完善以組織部牽頭,宣傳、紀檢、人事、科技、教育、農業等部門參加的黨員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研究工作、定期召開黨員教育經驗交流會,提高對基層的指導力度,做到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監督”四位一體,逐步實現教育管理系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