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源縣殘聯扶殘助殘志愿者協會會費收取管理辦法(殘疾人協會經費)
為促進渾源縣殘聯扶殘助殘志愿者協會健康發展,更好地為會員提供服務,規范本協會會費收取、使用、管理,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如下:
一、會費收取標準
個人會員: 100元/年。
單位會員: 500元/年。
企 業:1000元/年。
二、會費使用范圍
(一) 會務費。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開支。
(二) 業務活動費。協會困難會員補助、協會志愿者培訓、開展公益活動等。
(三) 印刷制作費。用于制作會員標牌、證書、印刷會刊、資料、會議材料等。
(四) 行政辦公費。用于日常辦公用品,房租、水電費、物業、取暖費、專職人員補貼、社會保險、生活補貼、交通費等。
(五) 其他應支出的費用。
三、會費的管理
本會會費的管理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納入本會統 一財務管理。會費年度財務預、決算由秘書長向理事會報告, 經理事會審議批準,由本會辦事機構負責實施并向全體會員通報。會費收取由辦公室執行,一律使用財政部印制的會費收據。
四、會費監督
(一) 會費的收支使用要接受理事會和會員的監督。按章程規定向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二) 年檢的財務審計應對被檢查的年度財務進行審計;換屆財務審計應于換屆大會前完成審計;更換法定代表人的財務審計應對被更換者任職期間的財務情況審計。
(三) 協會組織的財務審計應由具有法定資格的會計事務所審計,并按照行業要求出具審計報告。
會員因遭受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生活困難的,經會員提出書面申請,報辦公室核準同意,可酌情減免部分會費。
本辦法自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后施行。
渾源縣殘聯扶殘助殘志愿者協會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