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益西達瓦:建議從六方面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益西達瓦簡歷)
中新網北京5月25日電 (王鵬)“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但從實踐上看,社區治理面臨推進機制不統一、相關立法滯后、運行機制不暢、基礎設施薄弱、治理主體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民政廳廳長益西達瓦提交《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提案》,建議在機制、法律、政策、人力、資金、項目等6方面做好社區治理保障,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
2020年伊始,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考驗著中國每一座城市的現代化治理水平。益西達瓦說,疫情防控工作既驗證了“社區建設”的極端重要性,也暴露了“社區治理”的一些薄弱點。“比如社區‘人’‘事’不匹配的問題,以社區平均專職工作者人數為例,四川省為5.7名、成都市為8.3名、南充市為5.1名,要服務好成千上萬的社區居民實屬不易。”
事實上,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四川一直在謀劃。2019年12月召開的中共四川省委第十一屆六次全會,將推進城鄉基層社會治理作為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時提出多達十方面的改革創新。2020年初,一個陌生的機構名稱進入公共視野——中共四川省委城鄉基層治理委員會,其成立在全國省級層面尚屬首個,被普遍認為是推進城鄉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之舉。
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細胞”,提升社區治理能力自然是重中之重。如何彌補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尤其是持續增強社區動員、社區組織和社區控制能力?益西達瓦認為,關鍵在機制、法律、政策、人力、資金、項目作保障。
益西達瓦在提案中建議,要提升社區治理能力,需要建立領導推進機制、加快法律法規制定、理順治理運行機制、推動資源下沉社區、規范政府購買服務、推動社區經濟發展。
“比如在國家層面,建立城鄉社區治理領導推進機制,并推動各級參照中央建立統一的推進領導機制,加強政策配套、規劃引領、要素保障和工作統籌。”益西達瓦在提案中寫道。
在法律法規制定方面,益西達瓦建議制定街道辦事處組織法,進一步明確街道辦事處的職能職責,明確街道辦事處與社區居委會的關系,厘清街道辦事處與社區居委會的職責邊界,同時加快修訂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突出黨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核心領導作用,明確界定社區規模,明確社區居委會的法律地位和社會功能,明確社區持證社工數量等。
在益西達瓦看來,要理順治理運行機制,必須堅持黨建引領,建立完善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小區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四方議事協調機制,探索實施“區-社區”兩級管理模式,建立起簡捷高效的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新體系。
“也要推動資源下沉社區。”益西達瓦認為,可以科學確定并逐年提高社區工作經費投入,用于開展服務活動、志愿者隊伍建設;從國家層面安排社區建設專項資金,有效整合組織、發改、衛計、文體、公安、教育、環保等部門的社區建設資金“集中力量辦大事”;建設“社區一站式便民服務站”,推進“全崗通”工作機制,讓所有便民服務實現“一窗通辦”;同時明確社區工作者的持證專業社工比例不低于50%,建立多檔多級專業社工職稱體系、崗位津貼財政分級承擔機制。
在規范政府購買服務方面,益西達瓦建議拓展購買內容,實現“養人辦事”提供服務向“花錢買服務、辦事不養人”轉變,同時搭建統一平臺,建立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平臺,及時發布購買服務信息,方便社會組織參與競爭,有效避免“關系服務”“人情服務”“購買個人”等現象。
在推動社區經濟發展方面,益西達瓦建議支持社區居委會利用社區公共空間,大力發展社區經濟,允許社區經濟收益用于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社區服務項目開展、社區工作經費補貼、社會工作者補貼等,增強社區自我發展造血功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