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的用途)
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項目。
(二)建設地點:********。
(三)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包括1#辦公樓、2#辦公樓、地下汽車庫。
(四)建設單位:*****公司。
(五)設計單位:*****公司。
(1)地下車庫
1)本工程地下車庫為地下一層,車庫層高4.50米,地下車庫頂覆土1500mm厚。防空地下室為核五級、常五級二等人員掩蔽部,防化丙級。人防部分平時為車庫。
2)地下室車庫外墻,防護密閉門門框墻護厚度為300mm,臨空墻、防護單元隔墻、主樓外墻厚度為250-350mm。地下室防水等級為二級(含頂板),抗滲等級P6。
3)基礎形式為筏板基礎。筏板厚500mm,筏板頂標高-6.500m。后澆帶寬800mm。
(2)C座1#辦公樓、2#商業樓,1#辦公樓為框架結構體系,2#商業樓為框架核心筒結構體系,抗震設防烈度為七度。1#辦公樓地下2層,地上5層,首層層高5.4m,標準層高4.5m。2#商業樓為地下2層,地上23層,首層層高5.4米,2~5層層高4.5米,設備層層高2.19米,6~頂層層高4.0米,機房層層高5.5米。室內外高差0.45m。
二、 網格化管理意義及目標
1. 網格化管理意義
1.1 為確保工程現場的安全和質量,完善工程的質量安全責任保障體系,落實安全質量責任,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特大型工程項目中推廣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
1.2 工程網格化管理,是指依托統一的工程管理平臺,將管理區域按一定的標準劃分成單元網格,通過加強對單元格中工程、場地、人員的巡查,建立監督和處置相協調的主動發現、及時處置的工程動態管理的一種方式。
1.3 根據上述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總承包統一管理基礎上,將管理區域按施工階段、施工內容等劃分成單元網格。通過制定強勢管理措施,對各個區域實施網格化管理,及時發現并處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件。通過對施工現場危險源進行提前識別以及制定控制管理措施,盡可能降低事故發生率,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減少輕傷事故,達到預期的管理效果。
三、網格化管理目標
3.1 安全目標:
1. 杜絕一般傷亡事故發生,輕傷負傷頻率控制在6‰以下。
2. 安全達標:現場達到《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要求。
3.2 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組織機構圖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網格化管理規章制度,如下:建立各種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教育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嚴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標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3)、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施工項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4)、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項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因素,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調查,認真制定落實防范措施,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
項目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承包工程項目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施工特點,提出貫徹實施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配合項目經理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對所屬職能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其執行情況。
4)、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見。
項目專職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監督檢查本項目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2)、每天進行現場檢查,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3)、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指令暫停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4)、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好每周一次的職工安全教育活動。做好檢查記錄,認真收集資料,及時上報各種報表。
5)、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應立即上報,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提出事故處理意見,按規定填寫工傷事故統計分析調查報告。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6)、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和女工保護工作。
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工程項目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對項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
3)、對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4)、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不正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格的防護設施、設備投入使用。
5)、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6)、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技術工作的規定、制度。對所轄班組(勞務隊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負責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督促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安裝的電氣和機械設備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生產中不違章指揮,按要求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要違章作業。
5)、支持安全員工作,配合安全人員有目的地進行監督、檢查工作,認真采納接受安全員和其他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6)、發生因工傷亡要做好現場保護和搶救工作。
設備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機電、動力設備的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運行制度。
2)、對所有設備的安全防護裝備及附件進行經常性檢查,并督促操作人員進行日常維修。
3)、負責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定期教育,禁止無證上崗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人員要嚴肅處理。
4)、對進場的設備檢查驗收其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新購機電設備,出廠合格證明及技術資料必須完整。
5)、發生機電設備事故要及時處理上報,認真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6)、支持安全員工作,認真整改安全隱患。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供施工生產用的材料、機具和附件等,在購入時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明,發放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回收時必須檢修。
2)、采購勞保用品,必須符合規格標準。特別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3)、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回收勞保用品,并向項目分管勞動保護的負責人提供使用情況。
4)、對批準的安全設施所用材料應納入計劃,及時供應。
勞資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新進場人員,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入場安全教育。
2)、對新進場隊伍,檢查其人員是否與所提供名單相符,檢查其有無私招亂聘。若人員有變化,應及時要求提供符合實際的名單。
3)、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經教育無效的應提出處理意見。
4)、參加工作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責任者的處理決定。
5)、對勞保用品的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保衛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 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協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防火教育,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
3)、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大檢查,狠抓事故苗頭,消除治安災害事故隱患。重點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對發生的重大事故,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搶救,查明性質;責任事故由有關部門處理,對性質不明的事故要參與調查,對破壞和破壞嫌疑事故負責追查處理。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發生工傷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勞務隊伍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組織學習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安全交底,對本隊(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好班前安全活動,班前班后安全自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隊伍設專(兼)職安全員,帶頭督促使用好個人防護用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4)、開展好安全競賽活動,注意發現安全生產中好人好事,及時表揚并納入評比內容。
5)、隨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和身體狀況,并在分配工作時適當考慮。杜絕私招亂聘,人員增減應事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并及時報告詳細名單。
6)、發生事故后,保護現場,即將上上報,并組織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7)、支持安全員工作,認真落實整改措施
四、安全分項工程技術要求及措施
4.1 腳手架工程安全技術要求及措施
1. 腳手架必須要具有足夠的牢固性和穩定性,保證在施工期間所規定和在作用下不變形、不晃動、不傾斜。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要滿足堆料、操作和行走要求。
2. 本工程采用鋼管腳手架,采用φ48*3.5鋼管,無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連接件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不得使用鐵絲和繩索綁扎。嚴禁采用鋼管、拉桿混搭。架板采用50*200木架板。
3. 本工程腳手架及圍護架荷載參照裝修架荷載值200N/.本工程腳手架20m以下為單排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0m以上采用鋼管懸挑腳手架,五層一挑形式。架體用密目網封閉,架體替補用安全網兜底,作業面設有1.2m防護欄。
4. 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基礎坐在地下室外圍回填土3:7灰土上,地面平夯實,底部鋪墊50*200木架板,板上裝有鋼板扣件。立柱間距1500,大橫桿間距1800,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500。腳手架每層與建筑物拉結、拉結點間距、垂直方向不超過4米,水平不超過6米。拉結點不得使用繩索綁扎.
5. 懸挑式鋼管教授架挑桿間距1800,桿長4500,外挑長度1500,立桿6.0m,大橫桿間距1800,橫桿間距不大于3000,與房間立桿拉結。
6. 落地式腳手架轉角、中間設置剪力撐,寬度為6根立桿,6根一組剪力撐與平面夾角45°。底部要設墊板與立桿相交點加扣件。剪力撐搭接長度不少于600,搭接處扣件不少于4個,以保證架體穩定性。
7. 腳手架各桿件相交伸出的端頭均應大于100,腳手架端頭搖綁扎兩道防護桿。
8. 腳手架隨主體進度搭設,搭設完畢應報安全員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才準使用。懸挑腳手架更應進行嚴格檢查才能使用,驗收后要填寫驗收記錄。
9. 腳手架拆除周圍圍欄時地面要設有專人指揮,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拆除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軟底鞋。拆除順序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即先拆欄桿、腳手板、剪力撐、斜撐,后拆小橫桿、大橫桿、立桿等。嚴禁同時拆除。
10. 腳手架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拆立桿時應先抓立桿再拆開最后兩個扣。拆除大橫桿、斜撐時應先拆中間扣,再中間扣、托依中間,再解接頭扣。
4.2 模板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1. 模板及其支撐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注砼的壓力,側壓力及施工振搗荷載。模板支設前要有安裝方案,拆除要有拆除方案。
2. 本工程模板選用15mm木質膠合板,龍骨采用φ48*3.5鋼管和50*100方木。支撐系統采用φ48*3.5鋼管,桿件連接選用瑪鋼扣件。控件擰緊不小于45N。
3. 模板支設應按工序進行,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支設柱,梁模板可使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柱模上操作,不準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墻模板在未裝對拉螺栓前。主模要向后傾斜、并撐牢。以防倒塌。
4. 立桿間距由計算確定,嚴禁隨意增大。鋼管用扣件連接應擰緊,扭矩力不小于45N。平板模板安裝要在支架搭設穩固,要在龍骨與支架連接牢固后進行。以增強整體性,確保模板結構安全。
5. 模板拆除應嚴格遵照砼強度要求進行,必須符合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模板拆除應派專人監護、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拆除作業區。拆除模板要用長撬棍,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拆除的模板上。
6. 已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應及時運走,清理干凈,堆放整齊。嚴防操作人員因扶空、踏空而墜落。在砼墻體、樓板上有預留洞時,認真做安全防護,用木板將洞蓋嚴,或圍上欄桿標志。
7. 拆模休息時要離開拆除作業區,將已撬的模板、控件、支撐固定牢,嚴防突然墜落、側踏引發傷人事故。
4.3 鋼筋工程安全作業技術要求及措施
1. 鋼筋加工機械應保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各種加工機械在下班后拉閘斷電,開關閘關門上鎖。非鋼筋加工操作人員不得進入鋼筋加工場地。
2. 雕漆鋼筋時下方嚴禁站人,待吊物降落到距工作面1m以內時方準靠近。底部支撐好后方可摘鉤。高空、深坑綁筋應搭設腳手架,嚴禁站在骨架綁筋,不能攀登鋼筋骨架上下。
3. 鋼筋焊結無論是閃光焊、電弧焊或是電渣壓力焊,焊機都應接地以保證操作人員安全。焊接導線及焊鉗都應由可靠絕緣。焊工要持證上崗,作業時應穿戴防護用具,戴好面罩。焊機發出異響時要及時檢修。
4. 鋼筋加工機械安裝平穩固定,場地要張貼安全操作要求。切斷機應在機械運轉正常后方可運料切段。使用彎曲機彎曲鋼筋時扶料人員應站在變形方向反面。傳動部位必須是安全防護罩、板、瓦齊全有效。
5. 鋼筋斷料、配料、彎料應在地面進行,搬運鋼筋要注意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防止鋼筋在回轉時碰到電線、變壓器而引發觸點事故。不準站在鋼筋上綁扎,不準用鋼管作為站人處。
6. 雷雨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防止發生雷擊鋼筋傷人。鋼筋骨架不論完成與否,都不許在上面行走,禁止從柱子鋼筋上下,高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戴好安全帶。
4.5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
1.澆搗混凝土操作,應站在腳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操作時應帶絕緣手套,穿膠鞋。
2.泵車下料膠管、料斗都應設牽繩。料斗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使用溜槽時,人員不得站在槽幫上操作。
3.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料管卡子必須卡牢,檢修時必須先卸壓。清洗料管時,嚴禁人員正對料管口。
4.屋面臨邊須設不低于1.5米的護身欄。
5.澆筑圈梁、雨蓬、陽臺應有防護設施,以防墜落。
6.夜間澆筑混凝土,必須保證足夠的照明設備,并做好保護接零。
4.6防水工程施工安全
1.對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等人員,不得從事該項作業。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惡心、頭暈、刺激過敏等癥狀時,應立即停止操作。
2.操作時要注意風向,防止下風方向作業人員中毒或燙傷。
3.存放防水原材料和粘接劑的倉庫和現場要嚴禁煙火,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如需用明火,必須有防火措施,且應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和沙袋。
4.屋面周圍應設防護欄桿;孔洞應加蓋封嚴,較大孔洞周邊設置防護欄桿,并加設水平安全網。
5.有雨、雪、霜天氣時必須待屋面干燥后,方可繼續作業,刮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6.通風不良處作業安裝通風設備,并設專人巡回看護防止中毒。
4.7機電工程
在管井施工時,必須蓋好上層管井的防護板,安裝立管時應把管子綁扎牢固,防止脫落傷人,完工后應及時蓋好井口。
管道系統各部分安裝就位后,必須及時將其固定牢固,以免掉下傷人。
在光線黯淡的地方施工作業時,必須要有照明設備,且其電壓不能超過36V,潮濕地點作業穿絕緣膠鞋。
其他安全措施
采取一切必需措施注重對公眾的保護。
對圍墻抗傾覆進行設計計算,確保安全。
塔吊運轉時吊鉤不得超出現場圍墻范圍。
安全標志設置與管理
施工現場大門處設置安全生產制度;
場內明顯位置設置佩戴安全帽警示牌;
配電、電器設備旁、易燃易爆場所設置警示牌;
臨邊設置警示牌,夜間設警示燈
經常檢查保持標牌齊全、清晰、完好;
現場常用的警示標志:
禁止標志: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穿化纖衣服、禁止穿帶釘鞋。
警告標志:注意安全、當心火災、當心爆炸、當心觸電、當心機械傷、當心滑跌。
指令標志: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穿防護服。
提示標志:緊急出口。
4.8臨時用電管理
1. 對現場的預留孔洞,必須進行封閉覆蓋,危險處,在邊沿設置兩道護身欄桿,并于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2. 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樣,并將檢查、抽樣記錄存檔。
3. 現場采用雙路供電系統,確保電源供應,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4. 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護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的,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5. 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定設置圍欄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的聯接,采用外插聯接方式。
6. 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按照標準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用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7.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極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8. 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9. 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10. 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定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1. 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接線應壓接堅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4.9消防保衛管理
1. 嚴格遵守有關消防保衛方面的法令、法規,配備專兼消防保衛人員,制定有消防保衛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設施,消除事故隱患。
2. 現場設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樓層內設有消防栓,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完好備用。
3. 堅持現場用火審批制度,電氣焊工作要有滅火器材,操作崗位上禁止吸煙,對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規定執行,指令專人設庫放分類管理。
4. 新工人進場要和安全教育一起進行防火教育,重點工作設消防保衛人員,施工現場值勤人員晝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5. 把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在此項目上提高到政治影響的高度上去考慮,現場杜絕任何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這是我們進入現場施工壓倒一切的重要工作。
4.10安全保證措施
安全管理內容
安全管理技術保證措施
技術保證措施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和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教育與訓練
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建立定期教育制度及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制度,特殊作業人員必須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2.安全檢查與問題、隱患的整改
安全檢查的內容: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安全檢查的組織: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安全檢查作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安全檢查方法:一般檢查法和安全檢查表法。一般檢查法包括:看、聽、嗅、問、測、驗、析等方法。安全檢查表法的安全檢查表包括:檢查項目、內容、回答問題、存在問題、改進措施、檢查措施、檢查人等內容。
安全檢查形式:實行定期安全檢查、突擊檢查與特殊檢查形式相結合的方式。
3.設施和設備驗收。
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工程部責任師會同分包單位技術人員共同驗收;
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安全總監及有關人員驗收;
單位工程防護設施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單位工程的責任師組織安全員、分包隊伍的施工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
項目經理部安全總監及相關分包單位安全員都要參加有關的驗收,其驗收資料要分專業歸檔;
對于高大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項目經理部在自查自檢的基礎上報請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技術負責人及有關部門、人員驗收。
各工種的勞動防護管理
4.操作人員個人防護
進入施工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凡從事2m以上無法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從事電氣焊、剔鑿、磨削作業人員應使用面罩或護目鏡。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體檢,并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5.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安全網(水平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安全帶(常用安全帶、防墜器)、安全帽、漏電斷路器、配電箱、開關箱、臨時用電的電纜、電源線、腳手架扣件、安全標志
凡施工現場采購、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和工人個體防護等特種防護用品都要出具生產單位加蓋印章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以及近期省級以上勞動防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監督檢驗報告的復印件,整個工程施工重要防護用品使用管理按公司《項目安全管理手冊》執行。
6.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臨邊防護措施
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并符合下列規定:
搭設臨時防護欄桿,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卸料平臺,防護欄桿應高于1.5m,并加掛安全立網。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焊牢。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 cm的擋腳板。卸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防護位置
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并立掛安全網封閉。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樓梯邊,在現澆混凝土樓梯上預埋φ22螺紋鋼筋,將φ22螺紋鋼筋立桿焊接在預埋鋼筋上,橫桿用φ14螺紋鋼筋與立桿焊接,上刷紅白相間油漆。
與施工外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設安全防護棚。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必須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
鋼管橫桿及欄桿柱均應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洞口防護措施
樓面上的所有施工洞口應及時覆蓋以防人身墜落,嚴禁移動蓋板(采取預留鋼筋網的措施);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由于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下列規定設置防護設施:
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電梯井口防護:電梯井口設置固定柵門將洞口全封閉,柵門采用φ16鋼筋焊接,外刷紅白相間油漆,柵門下設300mm高踢腳板。電梯井內(管道堅井內)自首層開始支設水平網,電梯井內每兩層設一道安全網,以上每隔兩層支設一道水平接網,網邊與井壁周邊間隙不得大于200mm,網底距下方物體或橫桿不得小于3米。安全網通過在電梯井墻體埋設預埋件掛設。施工層應搭設操作平臺,并滿鋪跳板。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邊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色示警燈。
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防護欄桿,加蓋板、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樓板、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0mm但大于25m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樓板面等處邊長250mm~500m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木板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邊長500mm~1500mm的洞口,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預埋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0mm。見圖。
邊長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洞口下設安全平網。見圖。
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固定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 cm。
7.腳手架搭設、拆除及使用管理措施
所選用的鋼管、扣件、跳板的規格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規定的標準要求;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應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不得使用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腳手架不得鋼木混搭。
確保腳手架結構的穩定和具有足夠的承載力。
特殊工程腳手架和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必須進行設計和計算,并附簡圖;
腳手架應設置足夠牢固的連墻點,依靠建筑結構的整體剛度加強整片腳手架的穩定性,并按規定設置斜撐桿、剪力撐及地桿。
腳手板要鋪滿、鋪平、不得有探頭板。作業層的外側面應設擋腳板。
腳手架作業層的下方應綁水平兜網;
腳手架必須有良好的防電、避雷裝置、并應有接地。
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雨或大雪天氣暫停在腳手架作業;
腳手架在適當部位設置上下人員用斜道,斜道上應設防滑條,斜道兩側應搭設防護欄桿并設置安全立網封閉。
大風或大雨后應對腳手架進行全面的檢查;
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經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現澆樓層柱梁板施工,應搭設足夠的腳手架以保證工人安全操作。
腳手架拆除:
拆除人員應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拆除區域10m范圍內,設立警戒線及警戒標志,組織安全員進行巡視,嚴禁人員走動及施工。
如拆除區域在施工電梯附近,則施工電梯及安全出口暫時封閉,禁止人員出入。
拆除構件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扔,以免傷人。
嚴禁交叉作業,最底一層架體拆除時,應與落地架加固,掛防護立網進行封閉。
8.機械設備防護措施
固定機械身必須設牢固地錨。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操作人員離開卷揚機或作業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并將吊籠降至地面。
施工機械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進行保養維護。
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塔吊司機,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嚴謹自律,一絲不茍,禁止各行其是。
為了確保工程進度與塔吊安全,塔吊須確保駕駛室內24小時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嚴格按照塔吊作業十不準的要求執行。
起重機的起重道路,必須堅實可靠。起重機不得停留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許起重機兩個支腳一高一低。
雙機抬吊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每臺起重機的負荷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并在操作時要統一指揮。兩臺起重機的駕駛員應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超載。在整個抬吊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車組均應基本保持鉛垂狀態。
群塔作業,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在最不利位置時,任一臺的臂桿都不會與另一臺的塔身、塔頂相撞,并至少有2m的安全距離;處于高位的起重機,吊鉤升至最高點時,鉤底與低位起重機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方向的間隙不得小于2m,兩臂架相臨近時,明確避讓原則,水平距離至少保證5m,協調好指揮信號。
場內材料、構配件等堆(碼)放安全管理
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有排水措施。
大模板堆放場地硬化,四周設圍欄,大模板成對碼放防止大風吹倒傷人。
材料、構件堆(碼)放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碼放應平穩。
材料、構件堆(碼)放不得靠圍墻(檔),以免擠倒圍墻(檔)。
9.高處作業及垂直交叉作業安全管理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保證,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發現有缺陷及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存在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及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馬道,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立即恢復。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交叉作業時,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并必須在模板,腳手架可能墜落的半徑范圍內設立障礙,并設專人守護,確保下方無其他操作人員。
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體。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設雙層防護棚安全通道、并掛安全警示牌,確保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